台中歷史沿革 「臺中縣、市」在鄭氏時代隸屬早期東都承天府天興縣及後來的東寧承天府天興州。康熙 23 年( 1684 )清政府將臺灣收入版圖,設臺灣府,隸屬福建省,下轄諸羅、臺灣及鳳山 3 縣,「臺中縣、市」在清領初期 ( 1684~1723 )隸屬於福建省臺灣府諸羅縣轄域。雍正元年( 1723 )清政府在半線(今彰化縣)以北另增彰化縣及淡水廳,自此至同治 13 年( 1874 )期間,「臺中縣、市」係屬臺灣府彰化縣及淡水廳轄域。 清國領臺前期對臺灣的治理,著重於臺灣北部和前山(西部),對後山(今花東地區)的治理,視為化外之地而未積極經營,直到清同治 13 年( 1874 )牡丹社事件發生,之後又逢清法戰役、法軍攻臺,才加速臺灣的設省改治。清光緒元年( 1875 ) 臺灣府分設為臺北府及臺灣府,裁淡水廳改設新竹縣,「臺中縣、市」自此至光緒 13 年( 1887 )則隸屬臺灣府彰化縣及臺北府新竹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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